Wednesday 22 February 2017

回憶錄(Part III):《不存在的妹妹》(Off Balance: A Memoir)




根據我為自己所訂下的原則:第一,不可以太厚;第二,不可以是舉世知名的人;第三,不可以是歷史人物或者藝人。

我選擇了《不存在的妹妹》(Off Balance: A Memoir),它符合以上三項要求嗎?其實有點可圈可點,第一,它不算薄,第二,Dominique Moceanu是個前世界冠軍,第三,她曾經做過很多體操表演。坦白說,在此之前我完全不認識她,後來我去找資料才知道原來她14歲的時候已經是個奧運冠軍,是當年唯一一隊為美國贏來女子團體體操金牌的成員之一。話說當年是最後一屆容許14歲選手參賽的奧運,而她亦成為最年輕的奧運體操金牌得主。

以前看奧運的時候,我對體操沒特別大的興趣,我會看,但看完就算,認識幾個最有名的選手就覺得OK了。不過在去年的里奧,我忽然不斷地追蹤奧運的新資訊,看得最多的就應該是女子體操,學懂了各種計分的標準,還竟然說得出甚麼是羊跳、狼跳等專有名詞。我想我的熱切應該是因為對芭蕾舞的喜愛隨着年月的升溫而相對加深,藝術體操我也會看,但覺得動作不夠體操的快和爽,說優美又不似芭蕾舞般有詩意。所以我想基於我對體操的好奇,我選擇了Dominique Moceanu的自傳。

我覺得《不存在的妹妹》這書名有點嘩眾取寵,因為其實書中講述Dominique那個「不存在的妹妹」只是佔全書的四分一,其餘四分三是她自述從小到大的體操生涯,與家人的關係,包括她的飲食失衡、在取得最年輕全美及奧運冠軍的路上經過甚麼困難、與父母打官司脫離關係等等。原版英文名字叫《Off Balance》,意思即是失衡,眾所週知體操講求平衡,作為一個體操運動員一定要有很好的平衡力,而Dominique想讓讀者看見的就是一個離開了運動場的她。

Dominique成長於一個貧困的移民家庭,父母由體操大國羅馬尼亞移民到美國,她在八十年代中的美國出生。父母都是運動好手,從小就刻意讓她接觸體操,結果她由四歲起一學就愛上了,而且很短時間內表演出驚人的潛能,於是父親很快就打算把她栽培成精英的種子選手。童年時的大部份時光,她不是在學校上課,就是耗在體操館中,而且她遇上了幾個充滿啟發性的教練,在少年組別的比賽中獲獎無數。她的父親是個典型的羅馬尼亞男人,一直用獨裁的手法管治家中大小事項,一不順意就用吼的、打的去解決,加入開支大收入小,令Dominique時刻感受到巨大的壓力。在她十歲的時候,父親設法讓她接受著名體操教練貝拉夫婦的訓練,一家人由一個洲搬到另一個洲。貝拉夫婦早年是羅馬尼亞的國家團教練,曾經是當年拿下數個完美十分Nadia Comaneci的教練,後來向美國投誠,為美國培訓出不少獎牌選手。能跟着顯赫有名的教練,Dominique當然很興奮,但她很快就發現根本不是那一回事。貝拉夫婦根本很少親自指導她和其他受訓的運動員,而是聘請很多不同的教練去訓練選手,貝拉做的事只是有空時就看選手做出不同的動作,然後恫嚇、威脅她們。幸好她遇上了一個不錯的前俄羅斯教練(蘇聯果然是體操大國),不斷讓她完美地做出更高難度的動作。可惜是臨近大賽,貝拉就把這位教練開除了,親自用可怕的手法去訓練她。十三歲的Dominique在全美錦標賽獲得全能冠軍,是歷史上最年輕的冠軍。但她發現每當在電視直播的大賽時,鏡頭前的貝拉總是表演得很親切,但背後卻是個冷漠、無視她的人,而且對她和她的父母也非常無禮。她以為他的做法是為她好,但後來也明瞭到貝拉根本不喜歡她,只是看中她的潛力,而且接近奧運選拔,她爸爸覺得這個時候換教練並不是的好方法。除此之外,他還嚴格限制她的飲食,要她和另一個選手看着他們吃飯,但她們只能吃少得可憐的食物,導致Dominique對食物的慾望因為過度的抑壓而演化為後來的飲食失調。

在羸得奧運金牌後,靠着名氣,Dominique參加全國性的表演、代言廣告,終於幫助家人脫貧,可是她卻沒有看過她賺回來的一分錢,所有的酬勞由鐵腕爸爸所管理。脾氣火爆的爸爸更加變本加厲,不時對她、妹妹和媽媽進行言語和肉體上的傷害,加上長年的不智投資,十七歲的Dominique離家出走控告父母,取回獨立的財產管理權。

戲劇性的人生還未就此終結,後來她遇上了更多有幸有不幸的經歷。在她懷上第一個孩子的時候,她收到一個自稱是她妹妹的女生所寄來的信,這個叫Jennifer的廿歲女生天生沒有雙腿,卻是個翻滾運動員,據她的養父母所說,Jennifer是Dominique的親妹妹,但Dominique竟然對媽媽的懷孕一點印象都沒有。但當她看到Jennifer的照片時,她就知道那是個鐵一般的事實,因為Jennifer根本長得跟她和另一個妹妹一個印子。而且她發現Jennifer雖然被父母拋棄、自身殘缺,卻並沒有受到限制,她比任何人都充滿自信,多年的成長教育讓她知道她跟其他都是平等的,只是她有些不一樣。

在Part I中提過,寫回憶錄的人大部份是「因為經歷非凡、因為控訴、因為排解寂寞、因為克服困難」,除了排解寂寞之外,Dominique絕對齊備了其他原因。我很高興當初為自己訂立了那三條原則,它們讓我輕易地發掘到更多有趣、啟發人心的故事,不再局限於那些已經家傳戶曉的奇人奇事。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